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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闪电丨嘉善法院开展“凌晨猎狐”集中执行行动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日期:2024-06-28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9日凌晨5时,嘉善法院开展“凌晨猎狐”集中执行行动。

20余名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强势出击,分赴嘉善县罗星、惠民、干窑、天凝等镇街,聚焦涉民生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实际行动将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PART 01

#    聚焦执行    #

在县城某住所内,执行干警找到了还未起床的曹某。据悉,曹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诉至法院,经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由法院经审查后予以司法确认。然曹某支付部分款项后未再支付余款。吕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依法向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文书材料,然到付款期限届满之日,曹某仍不愿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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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执行干警强制传唤曹某到法院接受调查时,他才彻底慌了,主动表示想与申请人协商。一旁的曹某母亲这才知道儿子欠款未还,主动表示愿意一次性偿还5500元。后经协商,申请人吕某自愿放弃其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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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因其先前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


2

胡某是一起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因拖欠某客运公司11万余元而被起诉。后胡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文书材料,但胡某均未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始终未能达成和解方案。

执行干警遂依法查封胡某名下车辆,并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胡某连忙表示想与申请人协商,后经干警再次主持调解,双方才达成和解协议,由胡某一次性付款10万元。

胡某因其先前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

PART 02

#       更多执行瞬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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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法院“凌晨猎狐”集中执行行动,共强制传唤被执行人18人,拘留3人,罚款5人,罚款金额5000元,扣押汽车1辆;执行完毕7件,达成和解案件6件,执行到位4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