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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空调外机安装位置 邻里起纠纷
  来源:嘉兴日报嘉善版   发布日期:2022-06-30

空调是夏天的“清凉神器”,但对于我县的计女士而言,这空调“吹”来的是邻里间的纠纷。近日,县法院就审理了这起因空调引起的纠纷案件。

计女士家住在某小区的101室。隔壁102室的主人,老李夫妇已先于计女士装修完毕并入住。当计女士开始装修施工时,却发现邻居家安装的两个空调外机出风口对准了自家门口的场地,便觉得这样安装势必会影响她家以后的生活质量,于是找邻居协商,想要说服他们调整空调外机出风口。

然而沟通后,老李夫妇认为空调外机安装的墙面是自己家的,并不会影响到他人。计女士无奈只好将此事反馈给该小区物业,希望能够借此说服老李夫妇。之后经过物业多次协调,老李夫妇始终不听劝,双方不欢而散。

计女士认为老李夫妇不但未将空调拆除,且无理阻挠她家装修,迫其停工,影响了她及家人的生活质量、房屋使用价值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李夫妇拆除空调外机,并赔偿阻挠装修造成的人工损失5万元。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被告老李夫妇始终认为,空调外机是安装在自家墙面上的,对计女士家没有造成不良影响,且未阻碍装修,不同意赔偿损失。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到现场协调当事人确定空调外机拆除后的新安装位置。由于双方各执己见,分歧过大,导致案件无法协调。

法院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具体到本案,案涉101房屋与102房屋相邻,两户屋前场地亦是相邻,二被告将其所有的两个空调外机安装在其外墙上,但出风口却朝向原告使用的房屋前的场地,其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热气或冷气,会对原告通行和通风产生不良影响;但原告提交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二被告阻碍其装修并且造成了损失,故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老李夫妇拆除安装于102室房屋外墙上的两个空调外机,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安装空调外机时应当留意开发商预留的机位等客观使用条件,如果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并非预留的机位,则务必首先考虑安全隐患问题及是否对邻居造成不良影响,希望大家既享受清凉舒适,又不影响邻里关系,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