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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9-01-30
![]() 嘉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3日在嘉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嘉善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孙汉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开展“对标四项建设[1],补齐发展短板”活动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服务我县“聚焦示范点,打造升级版”的新任务、新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2182件,办结12262件,同比分别上升10.07%和14%,未结1834件,同比下降4.18%,法官人均结案307.32件,同比增加37.74件,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县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刑事案件929件,审结916件,分别上升5.09%和3.15%,判处罪犯1323人,上升6.77%,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9人,上升96.66%。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被告人张清等1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犯罪,审结盗窃、危险驾驶、开设赌场、诈骗、交通肇事等案件834件1178人;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案件54件112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滥用职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案件5件5人。注重教育挽救,对54名未成年人开展圆桌审判、心理疏导、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新收民商事案件6205件,审结6387件,分别上升3.2%和10.86%,解决争议标的金额25.65亿元,调撤率65.13%,居全市第二;实际履行率82.47%,居全市第一。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审结生命健康、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社会保险等案件841件;开展“冬日送暖阳”涉民生案件集中审执活动,审结欠薪案件413件,兑付劳动报酬306.24万元。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物权保护、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1477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依法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案件80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新收行政案件63件,审结59件,分别上升40%和37.2%。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与县政府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通过诉前沟通、案外疏导、庭外协调等方式,促成和解撤诉15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违法8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依法助推违法建筑拆除、环境污染整治、公共秩序维护等行政管理行为,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53件,准予执行率75.81%。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举办法治讲座,汇编征迁拆违法律规范,提出司法建议,邀请旁听庭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彰显司法公正权威 一年来,县法院坚持内外兼修、综合治理,全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新收执行案件4298件,执结4216件,执行到位金额5.75亿元,分别上升27.65%、27.6%和6.48%,实际执行率[2]76.05%,执行标的到位率[3]69.72%,均居全市第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 [4],位居全省、全市前列。 健全完善工作格局。县委、县人大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执行工作被纳入全科网格管理,共协查案件信息9批338人次,7天内反馈率超过90%。与县公安局建立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协作机制,1件案件入选全省十大精品执行案例。与县纪委、政法委等25个部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公布未履行生效裁判被执行人信息1289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2人,限制高消费3387人,限制出境4人,对57人定制“失信彩铃”,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强化长三角区域司法协作,与上海金山法院、平湖法院连续10年召开执行协作联席会议,并依托该机制,强制腾退金山区的涉案厂房2处200余间,面积达1.94万平方米,腾退占用厂房的经营户200余家。 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密集开展“凌晨猎狐”集中执行、“反鸠占[5]”清房腾退,以及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的系列专项行动,累计司法拘留305人,罚款60人,强制或引导腾退房产55处512间,执结涉民生、涉金融案件1578件,到位金额2.47亿元。其中,“反鸠占”清房腾退工作方法被省、市推广。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犯罪案件8件,已判决4件,其中1件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强化财产网络查控,发起银行、支付宝、微信、理财账户款项查询2.39万次,冻结3389.32万元;查询房产、车辆等信息1104条,初步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24小时执行备勤全年无休,依托公安力量开展网上布控,控制被执行人338人,查封、处置被执行人车辆387辆。 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强化在财产保全、案件调解、督促履行等方面的衔接配合,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加大对执行和解、案件终本[6]、案款发放等重要流程和节点的管控,纠防执行失范行为。坚持阳光执行,执行流程、执行情况全程告知,执行过程全程留痕,执行文书上网公开,倒逼依法规范、提质增效。强化公益宣传,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制作电视节目、推送微信微博、投放宣传展板、设置公益彩铃等方法,全方位、立体化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7]的区别,得到省高院和市中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县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县坚定不移地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保障党政中心工作。出台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的10条意见,依法保障我县“五大行动”“三大会战”“双轮驱动”等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健全涉环境整治、专业市场、征迁安置、“烂尾楼”处置等重大敏感案事件的通报与会商机制,适度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力推进涉及乔克国贸、三浦灵狐、华江置业等群体性、矛盾易激化重点系列案件的化解工作,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的堵点、卡点逐步得到疏解。践行“两山理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县环保局联合设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审查并准予执行污染环境案件39件,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判处4人,助推美丽嘉善建设。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20条意见,办结涉企案件3537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9.73亿元,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完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6件,盘活资产3.17亿元,释放土地资源40余亩;高效推进14家“僵尸企业”执行转破产工作,带动解决系列案件242件,有效防控社会风险,出清低效产能。加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套路贷”[8]的审查力度,准确把握资金借贷的裁判尺度,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融资类纠纷案件1445件,标的金额7.27亿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院的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大治理格局中,诉前化解各类纠纷886件,诉前化解率14.1%。会同县综治办、司法局大力推广应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吸纳各类服务机构61家、线上调解员93名,成功调解4360件,成功率90.77%。在县政协的推动下,会同县台办、工商联、侨联等部门建立涉台涉侨案件调解机制,选聘特邀调解员,设立了调解工作室。会同县司法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委派委托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四、大力加强“四项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一年来,县法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聚焦聚力推进政治建设。牢记示范点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嘉兴“六问”、法院“六问”,找差距、寻根源、谈体会、明方向,组织开展“如何当好红船护旗手”“如何当好弄潮儿”“如何当好示范者”三次专题大讨论,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站位。最高法院刑五庭明确把我院作为基层联系点,并签署党建共建的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支部学习日、党费集中交纳、党员政治生日、党建工作督察等制度,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聚焦聚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攻坚提升专项行动,出台15条措施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立案、审判、执行流程节点管控,健全规范质量评查、鉴定评估、质效约谈等多项制度机制,在全省68项审执质效评估数据中,34项指标同比优化提升,主要指标均在合理区间良性运行。加强司法政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关键岗位AB岗、会风会纪通报、领导批示督办件办理等制度规定,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聚焦聚力推进智能化建设。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移动微法院”[9],将网上立案、文书送达、在线调解等20余项诉讼服务搬到线上,借助微法院立案390件,电子送达286件,让“手机上打官司”成为现实。推动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落地见效,完成审判协同刑事案件385件,协同比例达66.49%。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上网裁判文书11000余份,网上直播庭审233场;实现涉讼资产100%网拍,累计成交147件2.39亿元,溢价率32.22%。推广运用协同办公系统和“浙政钉”智能移动平台,提升智能化办公水平。 聚焦聚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化交通事故纠纷巡回审判、家事纠纷特邀调解等工作机制,将司法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9.57万元,为27名被害人和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7.45万元,传递司法温暖。加强对青少年、新居民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29次,助力平安嘉善建设。积极培育“天平铸善”党建服务品牌和机关服务品牌,设立党员活动室、廉政文化走廊,开展“书香沁法袍” 系列读书活动,参与微型党课、健身体育比赛等活动,营造团结协作、乐观自信的文化氛围。坚持严管厚爱,开展“问计献策、共谋发展”活动,为干警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县法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开展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和第一批司法雇员招录工作,现有员额法官42名、司法雇员15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审判团队组建、专业法官会议、裁判文书签发、院庭长办案等一系列规则制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办结案件6232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总数的62.73%。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补助、信息保护等制度,建成“证人出庭保护系统”,78人出庭作证,实际出庭率达86.67%。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刑事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零。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为121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上升5.21%,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多种便民立案方式,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网上立案2902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适用简易程序结案5925件,适用率达80.36%,居全市第二。深化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建设,高效化解交通事故纠纷238件,上升78.94%,调解金额2562万元,上升39.61%。推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诉讼服务。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一年来,县法院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落实“三会一课”,重温入党誓词,举行宪法宣誓,开办“善法学堂”,收听“红船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邀请专家授课,宣讲“八八战略”,赠送“红色书籍”,撰写“微感悟”等方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法治文化教育,引领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接受上级法院司法巡查、政治督查和专项巡查,坚持不懈整改突出问题。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13个集体、39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记功。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法院铁规禁令,扎牢制度“笼子”。加强纪律作风条规的日常对照检查,从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庭审等直接为民服务的窗口抓起,从考勤、着装、办案节点、自媒体管理等小事小处着眼,每月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作风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筑牢清廉司法底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司法承诺书,常态化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查找梳理廉洁司法风险点,并确定其防范等级,规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确定“一岗双责”重点监督项目等五份责任清单,加强对审判执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书面函询9人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一年来,县法院积极创新接受监督方式,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创办《代表委员联络专刊》,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发布工作信息,邀请50余名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争取支持、接受监督。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解、视察执行、调研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帮助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会同县司法局、公安局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67%。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2件,均依法改判;认真办理检察建议12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办案周期过长,影响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群体性案件和新型、复杂、疑难案件增多,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执行工作虽取得重大进展,但联合惩戒失信工作格局不够完善,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闹访、缠访,扰乱法庭秩序,威胁、恐吓法官及家属的情况仍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审判用房、诉讼服务场所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推进“四项建设”,以“争当第一名,勇做排头兵,建好示范点”的奋进姿态,坚持与党委的决策同频、与嘉善的发展同步、与人民群众同心,高站位、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开创新时代嘉善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打好示范点建设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此,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主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诉调结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深化府院联动,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坚决破除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道藩篱,决不允许“老赖”在平安嘉善的土地上逍遥,绝不容忍“老赖”在法治嘉善的天空下游荡。 二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我县产业提升、城市建设、项目推进、绿色发展、卫生健康五大攻坚战的有序推进,把保障党政中心工作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强化区域司法协作,加强立审执全领域对接,助推我县全面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婚姻、医疗、食品安全等领域矛盾纠纷,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积极争取县委的支持,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努力把案件数量降下去、把案件质量提上来,使办案效果最大化。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审判团队和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10]。加快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充分利用统一办案办公平台、智能化审判系统及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更好服务群众诉讼、法官办案和律师履职。 五是打造过硬法院铁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示范点的政治使命,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擦亮“天平铸善”党建服务品牌和机关服务品牌,加强西塘、姚庄两个人民法庭工作,深化“一庭一品”亮点工作的培育,助推基层“三治融合”。坚持从严治院,敬畏法纪、秉公办事、清廉司法,做到“五个过硬”[11],增强“八个本领”[12],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把嘉善建设成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示范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