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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
  来源:县法院   发布日期:2018-02-21

嘉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27日在嘉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嘉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忠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民法院院长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2670件,办结10756件,同比分别上升14.47%13.63%,收结案均创新高,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269.57件,是全国平均数的1.5倍。

一、立足本职,不忘初心,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917件,同比下降7.09%,审结886件,判处罪犯1240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601734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赌博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91365人,净化社会风气。审结网络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880人,维护网络和金融秩序。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130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6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4人,对400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从宽判处非监禁刑。

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609件,同比上升15.69%,审结6336件,涉案标的金额22.31亿元。坚持调解先行,民事调撤率达70.49%,居全省第五。加强家事审判工作,会同县妇联出台《关于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家庭访视、社会调查、协助调解和跟踪回访等机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639件,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加大对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所有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案件781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03亿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审结买卖、承揽、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4085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注重利益平衡,审慎处理建设工程、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纠纷案件459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件,同比下降11.54%,审结33件。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通过诉前沟通、案外疏导等方式,经法院协调促成原告撤诉10件,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件。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违法或无效等10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3.26%。全面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为100%加大对行政非诉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裁定准予执行114件,准予执行率77%。积极推进环保、国土、城管等执法领域“裁执分离”执行模式,有效提升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效率。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为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支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二、紧扣中心,干在实处,深化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制定《关于切实抓好“四个年”活动深入推进示范点第二阶段建设的十项措施》,全面推进生态建设深化年、产业发展突破年、社会治理创新年、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依法助推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保障剿劣“大练兵”、涉水办案“大提速”、涉水纠纷“大调解”、涉水风险“大排查”、涉水普法“大宣传”活动,服务保障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依法严惩违法排污者,审结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6人。依法支持环保行政执法,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污染环境案件33件,准予执行率达81.82%。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涉案问题,推进国土领域非诉执行案件清理,依法裁定准予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54件。适应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快速稳妥化解旅游纠纷,积极营造景美人和的旅游环境。

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坚持差异化处置原则,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歇业倒闭企业,依法采取资产保全、人员查控、司法拍卖等强制措施,推动“僵尸企业”破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完善“执转破”衔接工作机制,探索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受理企业破产案件7件,办结4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超6000万元,释放土地资源245亩、房屋面积14.35万平方米。推进涉银行不良资产的司法处置,快速办结银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62件,直接实现金融债权1亿元。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结金融纠纷124件、民间借贷案件1094件,涉案争议金额6.24亿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18件,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加强“平安法院”建设,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严格执行安保制度,圆满完成重要时间节点维稳安保任务。畅通申诉信访渠道,探索建立援助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受理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9件,处理来信17件,接待来访169人次。助推信用嘉善建设,将846名“老赖”信息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和“信用浙江网”,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产置业、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处处受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选派干警担任联系村“平安书记”和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意见,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优化。

三、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司法为民

攻坚解决执行难题。落实省高院提出的“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全力以赴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790件,同比上升20.24%,执结3217件,执结标的总金额5.15亿元。县委、县人大高度重视破解执行难工作,县“两办”、县人大办分别出台意见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执行指挥中心,集网络化执行办案平台、公开平台和案件流程管理平台于一体,实现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大幅提升。严密落实查控机制,依托“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等各类财产信息1.5万次。落实二十四小时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借助公安协控机制,上网布控被执行人808人次,拘留258人次。试行部分财产保全案件移送执行机构实施网络查控,实现保全案件审判庭的线下办理和执行局的网上查控措施有效衔接,提高保全债务人财产的及时性、有效性。

加强三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大立案机制建设,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家门口的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同时依托信息技术,推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新型立案方式,当事人既可向法院或就近的派出法庭申请立案,也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自助立案一体机或者邮寄立案,共网上立案1574件,网上立案率20.69%,跨域立案16件。大力推进大服务机制建设,打造“智慧便民法院”。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执行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大力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打造“县域善治法院”。建立引导调解、特邀调解和法官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有效对接,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嘉兴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嘉善工作室,深化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在线纠纷解决系统应用,成功调解108件,调解达成金额1583.77万元。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建立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采取优先偿付、专项执行、司法救助等措施,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495件,兑现工人工资1080万元,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4人;集中执结赡养、抚养、物业、交通事故等案件55件,执行到位金额188.6万元。重视保护刑事案件受害方的权益,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4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及时获得赔偿款1700余万元。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等快速审理制度优势,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82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6.17%,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简化司法救助程序,为380名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9.99万元,为1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7万元。

四、深化改革,砥砺前行,增强司法公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法官入额标准,累计遴选入额法官43名,更多优秀法官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建立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42个。完善审判会议制度,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设立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及执行裁决专业法官会议。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上会案件过滤制度和委员回避制度,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同比减少42%。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承办案件4811件,同比上升34.8%,占全部结案数的44.73%。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员额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占比80%。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全方位的质效管理模式,对办案流程、工作绩效和审判执行态势进行全程监控、动态分析、量化考核,确保办案质量。

推进刑诉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刑事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等方面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加强与县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启动刑拘直诉机制,实行集中开庭审理、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庭审程序,缩短办案期限,已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219件,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18件,平均用时7.5天,服判息诉率100%。推进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工作,探索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保护机制,在有证人出庭的2起刑事案件中,采取诉讼文书隐去个人信息、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保护性措施,消除证人出庭作证顾虑。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重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34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辩护率达95.6%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推广应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77.69%的开庭案件通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代替书面庭审记录,有效提升庭审效率。坚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与县住建局、国土局及嘉兴银行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原则上不将司法拍卖房产纳入限购政策调整范围,完善非住宅类房产网拍按揭贷款机制,实现涉讼资产100%网拍,成交率达71.15%,成交金额4.63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52万元。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庭审105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裁判文书3.3万份,发送审判和执行节点信息5.7万条,全面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司法信息。推广“浙江智慧法院”、“法信”等APP的应用,为法官办案、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移动在线服务。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拍摄微电影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活动20余次,传播司法正能量。

五、坚定信念,牢记使命,锤炼司法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举办以“流动诉讼服务中心”让党旗飘扬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开展“走基层、送法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护航青春、法在身边”送法进校园活动、“红色护水、你我同行”剿劣普法宣传活动,促使党员干警增强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先锋作用。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庭审评查、学术研讨等多样化活动,着力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

深化廉洁司法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院、庭长和干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筑牢“廉政防火墙”。出台《作风效能及审务督察记分处理办法》,对工作制度、庭审制度等5个方面26项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记分并追究责任,增强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加大执纪监督和整改力度,巩固和拓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问题,提升执行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围绕创建“忠诚型、担当型、廉洁型”领导班子,加强学习培训,整改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干净干事、勇立潮头的法院铁军。

全面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接受专项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执行活动50余人次。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办理抗诉和检察建议案件5件。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93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35%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每一份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执法办案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一是受宏观经济调控、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办案压力空前增大,尽管干警长期加班加点努力工作,但审判形势依然严峻。二是执行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工作力度仍需加大。三是从严治院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干警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作风不扎实,导致少数案件社会效果不够理想。四是法官权益保障还不全面,执法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执法办案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嘉善全面建成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提供新的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服务保障“特富美安”新县域建设。坚持严格司法审查标准与服务大局意识的有机统一,妥善处理涉及大平台、大项目、大产业落地和推进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坚持“分类帮扶,有保有破”原则,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依法保障治水治污治气、治危拆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攻坚战,协力建设美丽嘉善。

二是切实抓好执法办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公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探索推广刑事辩护全覆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府院联席会议、司法建议等制度,全力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

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勇当标尖,为全面建成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率先实现“两个一百年”“两个高水平”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